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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展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03      访问次数: 286

各教研室,全体教师:

毕业设计(展演)是艺术类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毕业设计(展演)工作要切实落实学校《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工作的通知》精神、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现将艺术学院毕业设计(展演)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一)为切实加强本科毕业设计(展演)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成立艺术学院毕业设计(展演)工作领导组,艺术学院毕业设计(展演)答辩委员会。

根据《关于调整艺术学院非常设机构成员的通知》,艺术学院毕业设计(展演)工作领导组与艺术学院毕业设计(展演)答辩委员会成员一致。名单如下:

  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员:各教研室主任

  书:左雪娇

领导组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展演)工作的指导教师动员、时间节点安排、运行和过程中各阶段的要求与质量管理。领导组下设评阅组与答辩组。

(二)各专业教研室成立毕业设计(展演)成绩评阅组与答辩组。评阅组与答辩组由所属专业教研室教师(可以聘请行业专家)组成,负责毕业设计(展演)的答辩资格认定与最终成绩核定,组长由各专业教研室根据要求确定。各教研室可以聘请业界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企业导师担任指导教师工作。

二、资格审查、动员与选题、开题

(一)9月20日前,院教学秘书会同教研室主任在毕业设计(展演)工作开展前做好毕业班学生进入毕业设计(展演)环节的资格审查工作。

(二)9月30日前,各教研室在开题前对有指导资格的教师和要做毕业设计(展演)的学生进行动员,由教研室主任讲解和指导,规范要求。同时根据《黄山学院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实施方案》要求,对学生进行学术规范、学术诚信教育和指导。

10月31日前,各教研室将宣传、落实情况和贯彻实施“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总结材料等交教学秘书。

(三)各教研室于11月30前在学校的“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里完成论文的征题、审题工作。每生至少2个选题。选题应突出地方性、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尤其倡导结合“徽文化”传承发展实际(占比80%)选题,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难易、大小适度。各教研室室做好题目审核工作,同一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每年更新率原则上不低于80%。

根据教育部审核评估标准(2021-2025),各专业以实训、实习、实践和社会调查等为基础的毕业设计(展演)选题来源比例应≥50%。

鼓励学生采用与专业密切相关的已发表的论文、专利、学科竞赛获奖的作品以及各级创新项目成果等,开展毕业设计、展演工作,具体事宜根据《艺术学院学生专业实践成果认定为毕业设计(创作、演出)作品的暂行规定》执行。

(四)12月25日之前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里完成2023届毕业班学生选题、开题工作,以便于选题需在实践中完成的学生结合实习开展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工作。

三、过程管理与要求

为确保毕业设计(展演)时间进度和质量,各专业应按照学校、学院规定的要求,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及各专业的不同特点,认真安排毕业设计、展演工作的各个环节。各指导教师要督促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完成开题报告后立即开始毕业设计(展演)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管理流程操作,以免影响完成进度,尽量避免学生到毕业实习返校后才着手的现象,加强质量监控管理,认真做好教师指导、中期检查、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的教育、检测工作。

严把答辩关、质量关,严肃做好学生毕业设计(展演)的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展演)工作的各个环节,均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进行,请要求学生和指导教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管理流程操作,以免影响毕业论文(设计)完成进度。

四、专业实践成果的认定

各教研室于2023年4月20日之前,根据《艺术学院学生专业实践成果认定为毕业设计(创作、演出)作品的暂行规定》,完成将学生专业实践成果认定为毕业设计(创作、演出)作品工作。

五、艺术学院2023届毕业创作、演出时间安排(附后)

六、毕业设计材料的收集归档

为保证学生顺利毕业,各教研室需在2023年5月25日下午17时前提交毕业设计、展演成绩,并及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一)毕业设计、展演材料。

(二)学院提交教务处材料:

毕业设计、展演答辩开始前一周,由教学秘书将答辩工作安排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毕业设计、展演工作全部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工作,由教学秘书向教务处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设计、展演情况分析报告;

2.毕业设计、展演工作总结;

3.优秀毕业设计、展演作品汇总表;

4.优秀毕业设计、展演作品集。

项目1-项目3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一份,项目4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附:艺术学院2023届毕业设计(展演)时间安排

                                                                           艺术学院

                                                    2022年11月2日

 

 

 

 

艺术学院2023届毕业设计(展演)时间安排

  

工作任务

  

2022年11月30日前

资格审查、毕业作品设计动员

教秘、各教研室

学术规范、学术诚信教育和指导

开展活动材料

完成选题征集

每生2选题

2022年12月25日前

完成毕业设计(创作、演出)选题、开题、任务书、开题报告。

确保系统已完成

2023年4月11日前

学生初步完成作品、报告

全体毕业生

2023年4月11日-4月18日

毕业设计、展演中期检查、修改、检测

确保教师指导到位、学生投入到位、论文质量保障到位

学生完成毕业设计、演出

各教研室、全体学生

2023年4月18日-5月25日(各教研室根据情况在此段时间自行安排相关工作)

各专业毕业展、演出、毕业教育

各教研室

指导教师评阅工作

评阅意见,指导记录

评阅教师评阅工作

填评阅意见表

毕业答辩资格审查

填好答辩资格审查表

第一、二次毕业答辩

做好答辩记录

毕业设计、展演成绩评定、上报

填写综合成绩表

2023年5月25日前

毕业设计、展演档案材料整理汇总、存档、提交。

各教研室做好确保提交材料规范

附件:艺术学院2023届毕业设计、展演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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