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画专业临摹教室建于2015年9月,该教室桌椅、灯光、投影、高仿画作、拷贝台、干燥箱等设施齐全,主要用于国画的临摹教学。为更好维护国家资产安全,确保资源能被长期高效合理的使用,现就其管理使用规定于下。
一、本教室由工艺美术专业教师吴婵华同志负责管理。
二、本教室主要用于艺术学院国画类课程的临摹教学与实践,包括写意山水临摹、白描临摹、写意花鸟临摹,书法临摹等。其他课程暂不在此教室开设,如有特殊需求,须向管理员申请并报院领导同意。
三、本教室所有物品属于国有资产。任课教师需要仿画作品时可向管理员借用。如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按市场价赔偿,并由学院视情况给与相应处分。
四、本教室的每门课程开课前,由管理员确认教室整体设施和画作无损,课程结束时如期完整归还。每次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组织学生打扫教室,关好门窗,清除室内包括抽屉内一切垃圾,以方便下一课程使用。如有多班同时使用本教室,教师要通知学生管理好自己的私人用品。
五、本教室不得用于与临摹教学与实践无关的活动,不得私自将高仿作品、画架和其他教学资源带出教室,同时妥善保管教室钥匙。
六、管理员实施有效管理,确保本教室安全、卫生,有权利制止不当行为。
艺术学院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