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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学院资产采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10      访问次数: 536

各教研室、各位老师:

为切实加强我院资产采购工作,提升依法依规招标采购的专业化水平,根据《安徽省省属高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黄山学院招标采购工作管理办法》《黄山学院固定资产验收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范围及限额标准

预算金额6万元(不含)以下的货物、服务类项目由课题组按照规范自行组织采购。预算金额0.1万元(含)以上的资产类购置需通过采资一体化服务平台“发起采购申请”,完成审批后实施采购,非资产类购置可以不提交采购申请。

资产类包括仪器、设备、家具、图书、文物陈列品、软件等;非资产类包括服务类(出版、测试化验加工、仪器设备维修、其他委托业务等)、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等。

工程类、空调机、车辆、手机等品目的项目不允许自行采购。

凡是符合自行组织实施的采购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含教师各级各类教研、科研、人才等经费采购项目)都包含在内。

二、采购方式

1.资产类

(1)线上采购(学校认可的第三方网络平台采购)

台式计算机(不含组装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碎纸机、液晶显示器等通用设备,无论金额大小,执行线上采购,采购完成后无需“自购公示”,无需填写采购活动记录表,以网络采购平台交易信息和交易规则作为履约、违约处理和采购资金支付依据。

(2)线下采购

预算金额1万元(不含)以下:直接采购,采取不少于2人选取1家供应商的方式,填写采购记录表(附件1)。

预算金额1万元(含)以上、6万元(不含)以下:市场比选采购,采取不少于2人且考察不少于2家供应商的方式,填写采购活动记录表、供应商报价函(附件2、3),在采资一体化服务平台“自购公示”模块进行自购公示,对项目的采购单位、采购内容、拟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等信息进行网上公示(涉密项目除外),公示3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相关部门调查不影响项目执行的,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2.非资产类

课题组按照规范自行组织实施采购,线上或线下采购,以合同、发票、验收报告等单据报销。

三、合同签订

线上采购项目: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线下采购项目:成交金额3万元(含)以上的货物类项目、1万元(含)以上的服务类项目由课题组与成交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参考模板见附件4-5。

三、资料提交和保管

线上采购:采购申请表、验收报告、对账单(签名,盖章);

线下采购:采购申请表、采购记录表、超过一万交3家报价函,合同(盖章需黄山学院的印,学院不可)。

以上材料请提交至艺术学院实训中心307室备份。项目负责人的其他材料也请自己妥善保管。

课题组应完善采购内控程序,严格遵守采购活动规范,践行科研诚信要求,不得将应该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自行采购。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实训中心加强对科研采购活动的指导。

附件1-黄山学院二级单位自行采购项目记录表.docx

附件2-黄山学院二级单位自行采购供应商报价函(货物类).doc

附件3-黄山学院二级单位自行采购供应商报价函(服务类).doc

附件4-黄山学院二级单位自行采购合同格式模板(货物类).doc

附件5-黄山学院二级自行采购合同格式模板(服务类).doc 

  黄山学院艺术学院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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