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各位教师,全体学生:
根据教务处关于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意见,艺术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专业课期末集中考试由学院统一安排,公共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请各位同学查询系统)。为切实强化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本次考试顺利进行,现就做好本次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专业课:本次期末专业课考试统一安排于2023年06月05日-06月1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考场等见安排表(附后)。
2.公共课:全校性公共课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具体考试信息请查询教务管理系统。
二、监考教师工作职责
1.所有监考教师在正式开考时间30分钟之前到考务点(公共课监考)或所在监考教室(专业课监考)领取试卷及“考生座位排列方式”(本学期实行学生考试座位随机排列方式)。监考教师共同完成粘贴桌贴等考场布置工作,并在考试结束后将考试试卷、答题册、考场记录表、考生签名表及“考生座位排列方式”等相关材料交至考务人员,由考务人员与领卷教师清点试卷无误后签字离开考场。
2.考试前监考教师按“考生座位排列方式”组织考生按照座位号对号入座,提醒考生将所有与考试无关的资料书籍及物品放置指定区域,并检查考生座位及周围是否有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及物品,确保彻底清场。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的(不论使用目的与考试有关与否),均按考试作弊处理。
3.监考教师要如实详细记载考生在考试期间发生的违规违纪等行为,保留有关证据,及时联系巡考人员、考务人员,根据《黄山学院全日制学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校教﹝2017﹞45号)相关条款,共同对违规违纪情形进行认定,考生当场在《黄山学院学生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意见告知书》(一式三份)上签字;监考教师在违规违纪考生的答题册第一页左上角及考生签名表上标“违规”字样,并将违规违纪考生的试卷、答题册、考场记录表和相关违规违纪证据一并交至考务人员。
4.监考教师及巡考人员在考试期间的职责及要求详见学生手册《黄山学院全日制学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校教﹝2017﹞45号)第六章。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在教室前后站位,巡考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离开巡考区域,及时处理考生违规违纪和突发事件。
三、巡考及考务工作职责
1.巡考
(1)检查考场清场情况及监考教师是否有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纪律相关说明;
(2)检查监考教师是否脱岗、迟到等行为,是否前后站位监考;
(3)检查监考教师是否有按“考生座位排列方式”安排考试座位;
(4)处理考场突发事件。
2.考务
(1)考场编排、试卷发放等工作;
(2)考试结束收齐试卷、考场记录表、巡考记录表。
四、诚信考试教育
1.辅导员在考前要安排时间组织学生学习《黄山学院全日制学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校教﹝2017﹞45号),做好学生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学生携带有效考试证件(身份证或一卡通)参加考试。严禁学生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确保每个学生(尤其是重修学生)知晓考试具体时间等相关信息。
2.辅导员组织各责任教室班级在期末考试期间对卫生责任教室每天进行一次清扫(课桌内部不能有任何杂物),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
专此通知。
艺术学院
2023年05月25日
专业课考试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