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3月8日上午,艺术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专题学习交流《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上,支部书记左小蓉带领与会党员逐条学习《条例》相关内容,着重把握党史学习教育的特点。《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方面作出全面规范,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基本遵循。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将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引导支部成员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艺术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学生党员王荧表示“《条例》强调了学习党史的实效性。我觉得这一点非常重要。学习党史,不是为了应付考试或者装点门面,而是要真正把学到的知识和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将努力把党史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用实际行动来践行党的精神和理念。”
撰稿、摄影:艺术学院 王姝琪 审核:艺术学院 余雪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