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为进一步规范学院仪器设备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规范流程,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能,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如下规定。
学院的仪器设备属国有财产,是保证学院教学、科研等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物质条件。
仪器设备的购置、管理和使用应贯彻“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做到合理配置、物尽其用,提高完好率和利用率。
学校的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要经过充分论证,确保立项无误、选型准确;采购过程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能集中采购的不零星采购,能招标采购的不单独采购,提高采购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一、阐明购仪器设备购置的目的和必要性
1.说明拟购仪器设备主要使用方向:教学、科研、生产或其它。
2.申请购置仪器设备的教研室、工作室等的教学及科研工作水平简介。
3.拟购仪器设备的作用。
4.根据已承担的科研项目和教学任务,阐明已有仪器设备的不足与新购仪器的迫切性。
二、购置仪器设备承担的主要任务
1.说明拟购仪器设备将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
2.教学任务应说明课程名称,试验项目名称、使用班级及学生数,年使用机时等。
3.科研任务应说明研究方向,现承担项目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对新购设备的计划使用情况等。
三、申报书填报
在购置仪器设备,填报申报书时,应注意一下事项:
1.需明确购仪器设备名称、服务专业。
2.单件设备按单件设备名称填写,成套设备按成套设备名称填写。拟购成套设备的,应在设备配置情况栏内列出该套设备清单。
3.生产厂家除独家生产者外,至少应列出三个生产厂家供选择。
4.明确为全校哪些专业的教学、科研服务。
5.列出拟购设备的主要配置清单,对成套设备应列出所包括的各台(件)设备。
6.所列的设备应包括:名称、型号、生产厂家、主要功能、估计价格等。
四、采购监督与纪律
仪器设备的采购工作接受校纪委、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及教职工的监督。
具体监督内容为:
1.采购执行部门的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2.采购执行部门是否严格按计划进行,有无超计划或无计划采购行为;
3.采购执行部门采购方式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4.采购执行部门合同履行情况和采购资金拨付是否符合规定;
5.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五、仪器设备维修与保养
1.仪器设备到货后由管理部门会同使用单位就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等进行验收,建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帐簿,并及时办理设备登记和财务报销手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索赔或退换。贵重仪器设备按规定组织专门人员进行验收。进口仪器设备必须按外贸、商检部门有关规定在索赔期内办理验收手续,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索赔或退换。
2.按规定选择好生产厂家与供货单位,确保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3.在仪器设备购置完毕后,专人负责及时验收并上账,通过采资一体化平台明确使用人,存放地点,监督后续的使用过程中做好相应的使用记录明细。
六、本制度由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0年10月13日
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