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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27      访问次数: 585


 

教研室(实训中心),全体教师:

根据学校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艺术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

  长:路善全

  员:史一丰  舒伟  孙福良  程晓东  耿佃梅

马志明  陈厚娟

  书:蒋家伟

二、检查时间

11月26日至12月4日

三、检查内容

 

日期

工作任务

责任人

提交材料

11月30日前

11月27日中午13:00,教学信息员座谈会

11月30日下午16:00,工作组会议布置工作

组长

教学秘书

通知

会议记录

12月4日前

(学院集中检查)

1.任课教师教师自查教学情况

2.各教研室分别自查教学情况

3.实训中心自查教学仪器设备(50000元以上)使用效能、安全情况

4.教学秩序与教学运行,重点为检查所有课程(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实习实训课)教学计划执行情况,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教师课外辅导、答疑,教师和学生上课情况等。

5.教学档案整理归档自查。

工作组

全体教师

教研室主任

实验中心主任

教学秘书

 

附件1:期中教学检查表(教研室用)

附件2: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期中检查情况统计表

12月2日下午

督导组、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师座谈会

工作组

教学秘书

会议记录

问题梳理与整改

12月5日前

教学督导组完成听课情况检查

学校抽查

督导组成员

教学秘书

 

听课情况汇总表

12月7日前

工作组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组长

教学秘书

 

总结材料

四、报送材料

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根据自查情况,撰写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2.所有检查的过程材料及原始材料由教学秘书收集整理归档,将艺术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计划总结、期中教学检查表(附件1)、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期中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12月7日上午11:00前报送教务处质量管理科单老师,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gk@hsu.edu.cn。

附件1:黄山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表(教研室用).xls

附件2:黄山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期中检查情况统计表.xls

   艺术学院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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