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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安徽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30      访问次数: 611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省教育厅决定举办安徽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

  展演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

二、活动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用美育浸润心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坚定理想信念、砥砺报国之志。

  (二)坚持面向全体。扩大活动覆盖面,鼓励特色发展,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形成“一校多品”的新局面。

  (三)坚持弘扬中国精神。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通过展演活动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引领学生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

三、活动对象

  参加展演活动的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在华留学生可参照上述分组。

四、项目类别

  展演活动包括艺术表演类(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部分;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四个大类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活动安排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在我校由教务处牵头,艺术学院承办。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3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宣传阶段:各学院应制订本院艺术展演活动方案和实施细则,通过多种形式在学生中广泛宣传,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各种艺术活动,并组织艺术讲座、观看文艺演出、参加音乐会以及请专业演出团体到学校演出等活动,使每个学生有机会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

第二阶段(2023年4月至6月中旬)作品校内报送阶段:各学院、相关部门按照各类作品的组别及作品类型按照报送要求于5月底前报送至艺术学院学科竞赛与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文敏楼205);6月中旬开展校内集中评选,对艺术表演作品、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进行评选,初步确定上报展演的节目和作品;完成省教育厅的中期检查。

第三阶段(7月至8月)作品审核及报送阶段:完成拟申报作品的修改完善、审核、录制、整理、汇总工作,并完成向省教育厅报送作品工作。

六、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报送地点:艺术学院学科竞赛与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文敏楼205)

  联系人:高老师18905597725、许老师18155662106

参赛QQ群:233075997

 

特此通知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艺术学院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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