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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职称评审考核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11      访问次数: 628


 各教研室,全体教师:

 根据《黄山学院2022年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评聘工作实施办法》《黄山学院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艺术学院2022年职称评审考核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艺术学院职评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对其在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做出考核结论,向学校推荐人选;院纪委负责全程监督职称评审工作的规范性,协同职评办受理教师的申述、检举,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根据艺术学院《关于调整艺术学院非常设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当年职称评审当事人回避),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书记  院长

副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

员:高级职称教师代表、高级职称的教研室主任

秘书(联络人):院党政办秘书教学秘书

二、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11月16日下午,学院完成初审。11月15日下午下班前,申报人根据本人条件向学院进行申报,提交申报材料,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学院分党委完成对所有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考核,职评小组审核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原件、继续教育情况等。审核后确定符合条件的,将所有材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院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监督。

(二)11月23日下午2:00,组织评议推荐。学院职评小组在申报人个人述职基础上,按照条件和规定进行综合评议和中级(讲师)职称教学考核,形成推荐结果,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11月29日以正式报告形式连同个人申报材料等一并报学校职评办。

(三)其他事项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办理。

三、考核内容

业务述职以省教育厅和学校职称评审文件为依据,综合考虑个人学识水平、学科建设需要、结构优化等事项,开展评议。评审组根据考核情况,形成评议意见。

思想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表现是教师系列职称评聘的首要条件。对思想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表现不合格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对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三年内不得推荐晋升高一级职称。

坚持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把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加强教学质量评价,把课堂教学质量作为主要标准,严格教学工作量,强化教学考核要求,提高教学业绩和教学研究在评审中的比重。突出教书育人实绩,注重履责绩效、创新成果、人才培养实际贡献的评价。凡申报教师及实验系列高级职称,须接受校教务部门牵头组织的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不合格的教师,不得推荐晋升高一级职称。

(一)高级职称

主要进行基层评议,每位参评教师进行业务述职,10分钟。教学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二)中级职称

根据省厅和学校相关文件,参照艺术学院中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与评分细则为依据,进行考核(细则附后)。

1、教学考核

1)现场教学考核的顺序抽签决定。

2)每位教师授课时间为10分钟;

3)准备2课时教案一式8份,现场提交给评审组成员。

2、业务考核

1)每位教师业务述职5分钟。

2)根据《艺术学院中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与评分标准》,填报并提交自评分数(事前评分)

未尽事宜,根据学校文件执行。

专此通知。

艺术学院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与评分细则.doc

 

艺术学院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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